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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5-01-25 16:52:38 137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42)要求,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446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葛店经济开发区高新东路特1号

        邮政编码:436032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单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2个,总计划20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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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42)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3月30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办武汉新城校区:湖北省葛店经济开发区高新东路特1号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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